乡土中国笔记整理精选2篇,乡土中国笔记整理

乡土中国笔记整理篇1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中国社会在基层呈现出乡土的特色。长久以来,农民人口一直占据着社会总人口的很大比例,并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一名从乡村走出来的学生,我为此感到无比自豪。以往对自己生活的村子并没有太多感触,但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我回想起来,乡村社会确实是变化不大的。
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养活了几代中国人的源泉。小时候,我跟随父母到田地里播种或者收割,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刮开薄膜种玉米和秋收时的麦子。在北方,割麦子是最艰苦和劳累的农活。人们常形容农民割麦子时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母亲不忍心让我割麦穗,于是我开始挖苦菜来赚钱。现在想来,土地真是太神奇了,播种了它就能生长,不播种它也会生长。苦菜就是一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起来并不费力,到处都能看到,不一会儿就能挖到一筐。带回家后用水淘洗一下就能吃了。非典那年,母亲不相信小卖部的蔬菜是安全的,我每天都要出去挖苦菜,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在乡下,生活好像不需要花太多钱,自己种食物,每家都有一口井,还有梨树、沙枣树,烧柴用的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糖果,穿上新衣服就够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集在一起确实有其原因。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小农经营,每家的耕地面积小,所以住房和耕地不会相距太远;二是出于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习惯在一起住,这样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起见,人多了容易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兄弟们各自继承祖上的遗业,导致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代代增长,形成了相当大的村落。我所生长的村子就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在一起,除了是出于习惯之外,也是为了合作的需要。在我们村里,这种合作被称为“变工”。尤其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的时候,由于每家劳力有限,人们会邀请乡邻一起工作,这不仅高效,而且互相帮助。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变工”。在这里,没有任何商业交易,人们仿佛默认了某种共同遵守的规则,把这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学者曾对比东西方人民的性格,说西方社会追求的是权利,而中国社会注重的是人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因为乡土社会是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也是从乡土生活中带来的,而这也是千年儒家文化所导致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在于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问题。西方人注重团队,公私分明,而中国人则不然。以“家”为例,它是最灵活的概念。“家里的”可以是指自己的妻子,“家门”可以是指伯叔侄子一大家子人,“自家人”则包括任何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随时变化的,可以大到数不清,甚至可以是天下所有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际网络,就像在水面上扔石头时产生的涟漪,内层是与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是各种不同程度的交情。
中国的本质是乡土,然而现在的主流是人们纷纷涌入城市谋生,一些原因是由于乡村土地有限,无法承载村民的增长,另一些则是追求时尚。乡村社会正在发生着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这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正如费孝通先生结尾所说的,乡村社会是靠经验生存的,他们不需要计划,因为在时间的推进中,自然会为他们选择出一种可依赖的传统生活方式。
因此,我们希望土地仍然是孕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笔记整理篇2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扎根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数千年的农耕历史,这个所谓的"乡土中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中国传统的象征,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它变成了畅销书。
一些人认为,依靠耕种为生的农民世世代代都紧紧依附在土地上,定居下来是他们的常态,即使有农民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土地,他们就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并且,定居下来的农民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他们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这个缺乏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生活着。在相对稳定和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独特的现象:规矩可以约束行为,法律则可以不必存在;常识可以应付变化,规律则可以无需关注。
费孝通先生曾经说过,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观点是我赞同的,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与土地密不可分。中国自古以来,从女娲用泥土塑造人的传统神话开始,到历史上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土地密切相关。土地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中流淌着的东西。我们小时候背诵的那首诗歌中就体现了中国社会对农民的崇敬和尊重。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好比是将一块石头扔进水面上所产生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波及的范围取决于财富和势力。由于波纹的中心各不相同,所以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各不相同,而一切都以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点。正因为如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也缺乏对于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守。在这种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亲子和兄弟姐妹的关系中,关键是孝顺和悌;朋友之间,关键是忠诚和诚实;在我们传统的道德体系中,很难找到个人对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以父系为核心的"大家",费孝通将其称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仅承担了繁衍后代的基本功能,还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有家法,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妻子要遵从三从四德。在乡下,男人通常与男人在一起,女人通常与女人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种性别和年龄的距离是由于社会格局所决定的。中国人在情感上的保守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形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缺乏法治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以礼治为主。乡土中国的礼仪是依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的。礼仪不同于法律,也不同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礼仪是通过教育得以灌输给个人的敬畏之情,是一种主动的行为准则,比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制约束人们行为的,而道德则是整个社会所支持和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情,即使法律还没有严格制裁,也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常说的良心谴责。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无法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经济也无法构建起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土中国在人们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松弛和微弱,是名存实亡的。在乡土中国,存在一种强力的教育权力在长幼之间的互动中,这种权力保证了文化传统的延续。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决定了人们的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中,血缘又扩展为地缘。由于血缘和地缘的因素,形成了紧密联系的社会群体。在群体的内部,人们通过人情来往相互关照,这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是乡土中国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消除了变革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乡土中国很少出现思想激荡。慢慢变化的过程中,很可能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表里不一的陋习。

乡土中国笔记整理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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